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张海林等68名同志被国务院批准为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冀人社办[2009]13号),我院潘文亮、陈秀敏、王迎涛、胡木强四位同志被批准为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。